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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ds 3090
Pages 13
社運浪潮中之護教運動——以中國佛教會護教組為探討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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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運浪潮中之護教運動
——以中國佛教會護教組為探討核心

釋傳法、釋性廣



摘要:
中國傳統社會不乏對佛教出家僧侶多所醜化與嘲弄之文字,造成社
會對佛教思想與僧尼形象之誤解,其影響甚深且鉅。如今,隨著台灣政
治形態的改變,佛教徒可以透過民主政治中請願、抗議、示威、遊行等
合法、理性的方式,向社會大眾或政府機關表達意見與訴求,較之於千
百年來君主威權體制的中國,
「不依國主,則法事不立」的弘法方式與
護教行動,實有天壤之別。
佛教徒於現代政治環境中的護教活動,以中國佛教會護教組的成立
與活動,最具代表性。護教組成立只有兩年,然對於台灣僧侶社會地位
的去污名化,發揮極大的作用,對當代台灣佛教及社會具有極其重要而
深遠的影響。本文擬對中佛會「護教組」成立的時代背景及緣起、建立
宗旨,以及重要的護教個案,作一歷史性回顧,並試為分析其影響及意
義。
關鍵詞:中國佛教會護教組、護教運動、社會運動、昭慧法師


釋傳法,玄奘大學宗教學研究所碩士;釋性廣,中央大學哲學研究所博士候
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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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奘佛學研究 第十一期 2009/3

Protecting Buddhism in the Wave of
Social Movement :
Protecting Buddhism Corps of Buddhist
Association ROC as the Discussion Core
Chuanfa-fa Shih, Shing-kuang Shih ∗

ABSTRACT:
In Chinese traditional society, languages to smear and mock Buddhist monks and nuns were often few; the images of these monks and nuns have been misconceived. Because of that, its effect is huge and unconceivable.
Nowadays, as the political situation changes in Taiwan, Buddhists now, through democratic process, may have a petition, protest, demonstration, march, and other legal and reasonable ways to express their opinions and appeal to the public and 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Compared with monarchical China of more than thousands of years, this way to spread
Buddhism and the action to protect Buddhism, “without a monarch, nothing could be done,” is quite different from the way nowadays.
Among the actions to protect Buddhism in the modern political environment, the establishment and the action of Protecting Buddhism Corps of Buddhist Association ROC is the most representative. Though it has been built for only two years, it has done a lot in the de-stigmatizing the social status of Taiwan monks and nuns. It also has a great and far-reaching influence on Taiwan Buddhism and society. This article aims to retrospect historically the background, origin, objective, and important cases in


Chuanfa-fa Shih, M.A. of Department of Religious Studies, Hsuan Chuang
University. Shing-kuang Shih, Ph.D. Candidate of Graduate Institute of Philosophy,
National Central University.

社運浪潮中之護教運動——以中國佛教會護教組為探討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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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tecting Buddhism of Protecting Buddhism Corps of Buddhist Association
ROC, intending to analyze their effect and meaning.

Keywords : Protecting Buddhism Corps of Buddhist Association ROC, protecting Buddhism campaign, social movements, Ven. Shih
Chao-h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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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奘佛學研究 第十一期 2009/3

前言
中國傳統社會不乏對佛教出家僧侶多所醜化與嘲弄之文字,其形諸
於民俗戲曲、藝文小說當中,再加上現代的電視戲劇、新聞報導的傳播
助虐,任意於大眾媒體發表曲解佛教、誣謗三寶、醜詆教團的言論,造
成對佛教思想與僧尼形象之誤解,其影響甚深且鉅。佛教徒於憤慨之
餘,對之亦無可奈何,縱有零散的抗議聲音,也不被當作一回事,佛教
徒真可說是「多數之弱勢」

隨著台灣政治形態的改變,佛教徒可以透過民主政治中請願、抗
議、示威、遊行等合法、理性的方式,向社會大眾或政府機關表達佛教
團體的意見與訴求,較之於千百年來君主威權體制的中國,
「不依國主,
則法事不立」的弘法方式與護教行動,實有天壤之別。佛教徒於現代政
治環境中的護教活動,以中國佛教會護教組的成立與活動,最具代表
性。而「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此中的關鍵性人物,自以昭慧法師最
值得一提。
現代佛教徒與民主政治的活動模式,自是有別於威權政治的環境,
而成為值得比較研究的事件,當然,全面的分析與評論,需要更多的資
料與更較長的時段,在此,本文處理的是中佛會護教組成立兩年之間的
活動。所有事件護教組皆留有完整紀錄,記載謗教事件提供來源、詳細
資料、預期目標、交涉過程、交涉結果、迴響,文獻現保存於佛教弘誓
學院。資料的整理與論述,以釋傳法為主。
護教組成立於 1988 年 6 月 27 日,解散於 1990 年 7 月 19 日。成立
的時間很短,只有兩年,然對於台灣僧侶社會地位的去污名化,發揮極
大的作用。從此,佛教僧侶在台灣的社會形象大為改觀,僧侶的社會地
位由弱轉強,社會人士不敢再任意輕侮僧侶,中佛會護教組可謂功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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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對當代台灣佛教及社會,具有極其重要而深遠的影響。
起因是 1988 年上半年,因社會無聊文人與媒體時有謗辱僧尼之情
形,刊登曲解或侮辱三寶之內容,以致社會對佛教與僧侶的誤會與惡感
愈深,激起昭慧法師與性廣法師等一群佛弟子的護教熱情與責任感,擬
展開行動抵制的護教運動。於是在中國佛教會秘書長了中長老支持下,
在中國佛教會(以下簡稱中佛會)青年委員會之下成立「護教組」
,為
推展護教運動而成立專司機構。
本文擬對中佛會護教組成立的時代背景及緣起、建立宗旨,以及重
要的護教個案,作一歷史性回顧,並試為分析其影響及意義。

一、時代背景
台灣於 1987 年政治解嚴之後,各個公民團體相繼成立,社會運動
風起雲湧,值此時代轉變之機,佛弟子借鏡社會運動之手段,也展開了
組織群眾抗議的行動。這一反傳統「保守、消極」形象的組織與行動,
與當代台灣的各種社會運動有密切關聯。因此,有必要先瞭解當代台灣
社會運動興起的歷史背景與發展狀況。
自從解嚴以後,許多政治禁忌解除,開放「黨禁」和「報禁」
,一
連串政治改革的措施,基本上對於社會運動提供了極大的空間與容忍,
塑造了較有利於社會運動的環境,使得長期以來潛存在既有政治秩序之
下的結構性問題得以浮上檯面。民國七十年代臺灣經濟的突飛猛進,則
進一步提供了社會變遷的基礎。由於中產階級的崛起和教育的普及,愈
來愈多具有新知識與新觀念的知識分子,勇於對社會的不公平現象表達
不滿,並提出嚴厲的批判,對社會運動起了重大的促進作用。
臺灣社會運動的起步頗為艱辛,其出現可追溯自民國七十年代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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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在這段早期內所發生的社會運動,主要是屬於政治反對運動(或說
是民主運動)
。在這段「白色恐怖」的時期裡,許多知識分子站出來與
威權體制對抗,並要求全面的政治改革。由於他們所起的帶頭作用,其
他攸關民生的社會運動也開始醞釀。到了民國七十六年戒嚴令一解除,
積蘊已久的龐大民間力量宛如洪水出閘,抗爭運動頓時風起雲湧。
七十年代早期的政治反對運動,引導了農民、婦女、消費者、勞工
等相繼投入社會問題的改造;爾後發生在民國六十九年至七十六年間的
社會運動,也促成了政治解嚴和民主化的誕生;相對地,政治控制力的
鬆綁,也加速了社會運動的動員和成形。民國七十年至民國八十年的十
年當中,是臺灣社會運動發展的黃金年代,也是臺灣從「政府主權至上」
轉型為「公民社會」的重要階段。
對於解嚴之後日趨頻繁的社會運動,佛教界由於長期以來依附或疏
離於政治的慣性使然,多採取漠然和批判的態度。然而,隨著社會的巨
大變化,佛教團體迅速朝向「多元化」發展,也逐漸出現較具自主性、
本土性的政治表態,意識型態不同的新興教派相繼出現。台灣佛教界開
始積極參與社會運動,不論從時序上來看,或從現實發展的脈絡上來
看,應視為是受到台灣整體社會環境重大變革的影響,和各種其他社會
運動風起雲湧、相互激盪後,所衍生的宗教生態新變革與宗教事務再調
整的一環。1

二、成立緣起與宗旨

1

催生當代台灣佛教社會運動的重要因素,亦參見筆者:
〈人間佛教與社會運
動——一個當代台灣佛教史的考察〉《弘誓》雙月刊第 54 期,桃園:佛教弘

誓學院,2001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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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緣起
由昭慧法師所主導的中佛會「護教組」
,在解嚴翌年成立。起因於
1987 年 4 月,
「國文天地」
雜誌刊出一篇文章,文中以一種非常戲謔的、
色情的、不懷好意的方式來描述崑曲「尼姑思凡」
,言詞污辱佛門尼師
極甚。同年 10 月 19 日,中央日報刊出一則大篇幅報導,說高雄市半數
以上尼姑都是因為離婚或情場失意而出家的,內容荒謬,極度破壞出家
法師的形象與聲譽。這兩起事件,引起昭慧法師的嚴重關切,遂與性廣
法師領導的弘誓學佛班學生,展開集體抗議行動:連續去電抗議、發動
教眾拒訂其刊物,強力要求其刊出平衡報導。
這兩度護教的集體行動獲得某種程度的成功,然而,在交涉的過程
中,吾人深切體會:面對無聊媒體與文人龐大的共犯結構,倘無組織交
涉以為奧援,勢單力薄、人微言輕,縱使再多護教熱忱,也會束手無策。
如果教內有專司類似事件的機構,必要時負責聯絡教徒採取群眾攻勢,
不但可以爭取時效,也比單打獨鬥更有力量。
由於兩起集體的護教行動獲得成功,讓佛教界上下人心大快,於是
在了中長老的支持下,於中國佛教會青年委員會之下成立專司機構——
「護教組」
。這是中國佛教有史以來,首次有組織地集合教眾展開護教
運動。

2. 參與者
護教組於 1988 年 6 月 27 日正式成立,隸屬於中國佛教會青年委員
會,是日在台北市大雄精舍二樓會議室,舉行第一次會議。參加會議者
有:秘書長了中長老、青年委員會主任委員明光法師、昭慧法師,弘誓
學佛班的性廣法師、農禪寺果祥法師、大悲學苑聰慧法師等,以及各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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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代表和宗教團體負責人等數十位與會,皆極力支持護教組成立,或出
錢、或出力、或集思廣益,促成其事。會中並推選昭慧法師為組長,敦
請中佛會秘書長了中長老指導,長老在許多關鍵時刻慮事深遠,一肩承
挑內外巨大壓力,不但贏得組友的敬佩,也穩定了護教組的軍心士氣。

3. 任務與宗旨
當日共商護教組的組織簡則,以及初期工作推展計畫,會中決議:
護教組以「護衛佛教、淨化人心」為成立宗旨,並揭櫫三大任務:
(1)凡曲解佛教教義及教制、教規者,誣謗佛法僧三寶者,醜詆
佛教教團寺院者,本組將採取嚴厲抗議及抵制、導正之行動,
以期端正視聽、維護佛教形象。
(2)為消弭社會大眾對佛教之隔閡與誤解,增進社會大眾對佛教
之正確認識,配合各佛教團體,舉辦各種闢邪顯正之文宣活
動。
(3)維護教眾之信仰自由,爭取教團之正當權益。
於初成立階段,由於對工作性質生疏,志願組員編制不足,為了讓
運作單純有效率,且易於評估檢討的緣故,以三大任務之第一項為主要
工作項目。組織方面,分為收發、活動、聯絡、文書、文宣、財務等六
類工作,而實際上,由於志願人力不足,大都由昭慧法師及性廣法師負
責統籌。成立護教組之相關文獻,具存錄於《燃燈與熄焰》一書當中。
護教組成立後至解散之間,共發行兩期通訊《護教組訊》
,創刊期發行
於 1988 年 12 月 10 日,第 2 期為 1989 年 10 月《杯葛思凡專輯》


4. 個案處理流程
當組員發現媒體有謗教情事時,處理流程是:通知護教組,並提供
相關資訊的錄影帶、錄音帶、照片或報章雜誌的影印本,透過一定的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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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傳到組長的手上,昭慧法師收到後的第一步是先篩檢,處理或不處理
的判斷標準,首先看它的影響力。若其發佈自大媒體,縱使內容不很嚴
重,也要給對方一點警告。其次看對方的管轄機關,比如國立藝術學院,
主管機關是教育部,目標明確。至於野臺戲,因為它沒有特定機關,而
且影響只侷限在小地區,因此傾向不予處理。
第二步再決定如何展開抗議、抵制、導正、澄清、聲明等諸般闢邪
顯正之合法行動。依謗教事件輕重程度不同,輕者請對方刊出或播出護
教組更正投書,重者則強制對方公開道歉,或循法律途徑解決補救。據
〈護教組初期工作推展計畫〉中所列,2針對一般性誣謗三寶事件,處理
步驟是:
(1)針對事件展開調查、研商對策;
(2)號召志願組員以信件或電話向有關單位提出質詢、抗議;區
域聯絡人出面說明立場,並要求更正、道歉;
(3)上報聯絡中心,呈請中國佛教會或地方分支會去處理。針對
特定之人或事而攻擊者,由活動處出面調查事件原委,若確
屬人為惡意毀謗者,會同或協助受害人出面,主動澄清說明、
抗議,其餘步驟同前。

5. 成功因素解析
基於佛教的
「慈悲」
精神而秉持
「教育意義大於懲罰意義」
的理念,
護教組的護教行動上,常是先禮而後兵,先去電要求更正,如果對方態
度倨傲拒不認錯,才進一步採取集體抗議的行動。同時,行動上相當側
重文宣策略——媒體戰,曾經一天之內寫三篇文章分別投給不同報社;

2

釋性廣作,存釋昭慧:
《燃燈與熄焰》
,台北,法界出版社,1991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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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報社立場不公,則由教徒函電抗議,迫使對方不得不公平報導;也不
放棄任何媒體採訪的機會,駁斥謬說、抗議不公、澄清誤解。所引發的
「媒體震撼」與「傳播效應」
,是許多起護教運動成功的主要關鍵。
護教組的定位不是弘法組或慈善組,組織功能在於據理力爭、端正
視聽。目的不在報復或懲罰當事人,而是希望藉機教育社會,讓社會不
要以為出家人「打不還口、罵不還手」
,就任意污辱傷害他們的尊嚴。
對於這些污辱佛教的惡意言行,佛教若還是一味採取「打不回手,罵不
還口」
的君子風度,可能只有更助長其肆無忌憚地口無遮攔,而毫無
「感
化」之效果,因此,有必要採行嚴厲的抗議及抵制、導正之行動,如此
方能消弭社會大眾對佛教之隔閡與誤解,增進社會大眾對佛教之正確認
識,係藉事件傳述正確的觀念以改革社會偏見。
護教組成立之後,即對外界發表通知,明示將改變佛教以往緘默忍
受之態度,對於外界人士或傳播媒體的謗教事件,將展開闢邪顯正之行
動。這一反傳統「出世」形象的組織與行動,一經宣布後,被媒體喻稱
為「新一代僧尼新作風」
。護教組的發展與動向,獲得大部分媒體的密
切注意。另一方面,護教組也同時向教內所有刊物發佈此一消息,呼籲
教眾提供謗教資訊,獲得廣大佛教徒之認同與支持,形成不可忽視的實
力。

三、重要護教個案
(一)楊麗花謗僧事件
1. 事緣
護教組正式成立之後,首次遇到的個案是「楊麗花謗僧事件」
,起
因於台視每晚播出的歌仔戲「李靖與紅拂女」
,在 1988 年 8 月 12 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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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情當中(故此事件被護教組稱為「台視八一二專案」,主角楊麗花出

現嚴重污辱佛教僧尼的台詞:
「尼姑是和尚某(妻)
,和尚是尼姑奴」

該戲播出之後,引起佛教徒的極端憤怒,紛紛函電表示抗議。
台灣電視公司是台灣第一家電視台,在那個只有老三台的時代,許
多台灣民眾的資訊接收,受到電視節目播出的影響極大,楊麗花又是走
紅全台灣的歌仔戲藝人,大街小巷無人不曉,因此其戲劇中出現污辱僧
尼的台詞,對於佛教僧侶形象造成之社會傷害甚為嚴重!因此該事件為
護教組知悉之後,抗議行動立刻展開。

2. 展開抗議行動
首先,護教組電話質詢台視,其表示劇本當中原來並沒有這段台
詞,是主角楊麗花臨時即興加上去的,護教組要求打出字幕道歉,其但
言考慮、未即刻答覆。於是,護教組發出存證信函,要求該台儘速於同
一時段之同一節目中,打出字幕,為該戲詞之不當,向全體佛教徒道歉,
否則將於各大報刊登廣告,號召廣大佛教徒,從此拒看楊麗花演出之任
何戲劇。護教組又發動組員,包括致中法師的中區信徒、農禪寺、弘誓
協會及高雄興隆淨寺教眾,寫信或打電話予楊麗花及其先生洪文棟立
委,要求楊麗花出面道歉。
16 日上午,護教組繼續向台視探詢,節目部廖經理僅答應在台視發
行的《電視週刊》上說明此事,護教組堅持不予接受,下午再與台視交
涉,其才表示將在打字幕與登報兩者選擇其一。同日,了中法師囑昭慧
法師擬第一次新聞稿,由中佛會發給教內各刊物。護教組組員亦以個人
名義去信新聞局反映。
爾後,各大報陸續刊出此一消息,立場大都還算客觀,只有 17 日
民生報第十版一句「引起尼姑和和尚的不滿」
,語彙充滿輕蔑,若干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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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去電該報社卻遭受兇惡辱罵,組員乃連續電話砲轟,民生報社總編方
親自賠不是,並解釋說:新聞是台視發出的。

3. 台視回應敷衍
為台視無誠意道歉,護教組乃電告台視:若其仍不道歉,將於 28
日的齋僧大會呼籲全國信眾,集體向台視表達抗議。台視知道後非常緊
張,立刻找有關黨政單位及教中長老出來向中佛會關說。幸好了中長老
態度堅定而不卑不亢,堅持一定要對信徒有所交代,因此始終拒絕妥
協,甚至不惜秘書長一職。長老護教意志之堅決,一肩承擔內外諸多壓
力,讓護教組如吃了一顆定心丸。
雖然新聞局亦認為對白有所不當,通知台視改正,但是台視還是心
存觀望,不理會佛教徒的持續反映,甚至心存僥倖,認為有了有力人士
的說項,應無大礙,於是絕口不提打字幕或登報道歉之事,然後在 25
日致函護教組,謂「經查該段情節內容是夫妻生活逗趣,純屬演員順應
劇情,說出民間流傳已久之俚語,實為無心之語」「該劇時代背景係千

餘年前之隋唐,似不至牽涉當今之佛徒。」

4. 下達最後通牒
台視一再推卸責任,完全無意表示道歉,想使事情不了了之。護教
組在 26 日下午還是等不到台視公函之下,乃臨時成立
「護法金剛隊」
(護
教組部分居士成員所組)
,由護法居士以強硬態度向台視下達最後通
牒:請台視於 27 日之前透過報紙公開對全國佛教徒道歉,否則將在齋
僧大會當天散發傳單,公布整個事件的始末,並且呼籲全國佛教徒採取
一致的抗議行動:
(1)每人去電台視王總經理表達嚴重抗議。
(2)每人一信給行政院俞院長、內政部許部長、新聞局邵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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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視王總經理、立委洪文棟表達嚴重抗議。
(3)至少三個月或甚至永遠拒看台視節目。
(4)抵制楊麗花之任何戲劇。
(5)抵制楊麗花先生洪文棟競選下屆立委。
台視廖經理接獲信函後,又打電話來懇求「放台視一馬」
,然「護
法金剛隊」不為所動,台視才不得不於齋僧前一天發佈新聞稿,刊登於
27 日中時晚報及 28 日各大報之影劇版,作為對佛教界的交代,確定楊
麗花將趕赴齋僧會場,向所有佛教徒表示歉意及對佛教之敬意。

5. 運動效應
28 日齋僧大會,楊麗花依約到場參加上供、獻花致敬,並簡短發言
致以歉意,護教組也於會場散發文宣,籲請佛教徒不咎既往,歡喜接納
楊麗花的認錯。後來楊麗花又趕到南部齋僧現場獻花致歉。
整起事件在護教組鍥而不捨的交涉下,雖未達到預期目標之電視字
幕道歉,但也已收到「殺雞儆猴」之效。後來,楊麗花歌仔戲「樊梨花」
中竟稱「比丘尼」於戲詞中,顯有改正之誠意。11 月 3 日台視「八月桂
花香」連續劇中,格格因不獲胡雪巖之愛而擬出家,老尼師勸彼不可衝
動出家、衝動不能解決問題——顯示台視已有改進,不敢再隨便輕侮僧
尼。

(二)杯葛思凡3
1. 事緣
1989 年 1 月,護教組杯葛國立藝術學院「思凡」之崑曲劇公演,成

3

參見:
《杯葛思凡專輯》
,護教組訊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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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國矚目之大新聞,這是當代台灣佛教第一齣較有規模、較有計畫的
護教運動。
事件的發生起因於 1989 年 1 月 2 日中國時報刊出的一則訊息:國
立藝術學院將於當月 27 日至 29 日在基隆市立文化中心推出年度公演,
其中首尾二日將上演崑劇「思凡」
。由於該劇敘述非自願出家尼師的思
春情潮,台詞與動作淫蕩露骨,醜化佛門尼師的內容,佛教界以往都是
默默地忍受。而這次,中佛會護教組決定不再隱忍下去,開始醞釀杯葛
演出之行動。

2. 抗議演出思凡
首先,護教組於 1 月 7 日寄發限時存證信函予藝術學院鮑幼玉院
長,請其取消該劇之演出。台北農禪寺僧眾起而響應,於 9 日寄出一千
三百多名信徒聯合抗議書。國際佛教婦女會台灣分會(時會長釋恆清)
以及各地佛教單位亦紛紛以電話或聯名函件,向藝術學院表示抗議。弘
誓學佛班信眾寄出三百餘名信徒連署信件,向基隆文化中心強烈抗議演
出該戲。
藝術學院 9 日接獲護教組信函,未表同意,亦回以存證信函表示不
同立場。10 日,舞蹈系主任平珩女士兩次與昭慧法師進行電話長談,協
議未成。護教組決定,若藝院堅持演出,將動員上千名佛教徒在場外
「和
平示威」
。11 日,中國佛教會秘書長了中長老也發出公函給藝術學院,
希望該院改以其他戲劇替代;國際佛教婦女會台灣分會亦發表抗議聲
明,並致函教育部及藝術學院;農禪寺聖嚴法師亦呼籲藝術學院「懸崖
勒馬」
。各贈票處之入場券亦為教眾大量索得,使全國各界矚目此一宗
教藝術之最大衝突事件。

3. 藝界傳媒合力圍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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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徒的抗議,初始遭到藝文界人士與傳播媒體的合力圍剿,指責
佛教
「否定人性」
、漠視
「情慾本能」
,不同情平凡修道者的
「天人掙扎」

指責佛教「泛宗教主義」「行施宗教暴力」

,干涉、阻撓藝術界自由表
現的權利;數落昭慧法師犯貪瞋,
「不慈悲、不忍辱」
,沒有
「高僧風範」

聯合報副主編瘂弦拒刊佛教投書,利用傳媒公器壟斷輿論;中國時報、
中央日報報導有嚴重歪曲事實、袒護藝院之意圖,佛教意見之投書亦多
遭封殺。
面對佛教界的反彈聲浪,藝術學院堅持不取消演出、不更改劇情的
堅定立場。於是,中佛會於 13 日在善導寺召開籌備會議,決定進行杯
葛「思凡」街頭示威運動,擬於公演當天在場外以靜坐、發傳單等和平
方式表達抗議;但有不少在家居士反對,主張出家人不出面,而由在家
居士以「強硬」手段(進入會場杯葛演出)
,令「思凡」無法演出。當
此風聲鶴唳的時刻,佛教界精神導師印順長老以電話囑咐昭慧法師秉持
「和平抗爭」的原則,並表示:
「思凡」確有歧視污辱佛教之嫌,他支
持和平理性的抗議行動。

4. 談判破裂,和平示威
15 日下午護教組就前往文化中心勘查場地,打算公演當天分兩組行
動,一組在場外靜坐、唸經及演講,一組則入場伺機而動。佛教徒的抗
議行動,讓基隆市立文化中心倍感壓力,一再向教育部請示是否允許
「思
凡」演出。事情演變至此,並非雙方所樂於見到的,於是在《時報週刊》
吳玲嬌女士之居中斡旋下,17 日下午,昭慧法師與平珩女士在善導寺第
一次碰面協商。但是,儘管雙方態度平和而理性,但卻因為看法歧異太
大,溝通到最後仍淪於無效。
19 日,平珩女士邀請護教組及佛教界法師居士數十人觀看彩排,並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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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臨時記者會上進行第二次面對面的溝通,但由於雙方對於角色定位及
劇名看法不同,還是沒有任何交集。平珩認為,此段十五分鐘的表演著
重優美的身段和唱功,並沒有尼師思凡的劇情;而且,
「思凡」是明朝
就已完成的古劇,如果不能演出,豈非宗教自由凌駕藝術自由?如果刪
改,可能許多傳統戲劇日後都會面臨遭抗議就要更改的命運,那豈非傳
統戲曲的末路?昭慧法師則認為,角色定位為尼師,損傷佛門形象,藝
術自由不應建立在「踐踏宗教尊嚴」之基礎上,如果院方堅持遵照「傳
統」
,那不妨改回原作「秋江」本來的「道姑」角色。然而,藝院無法
接受角色更換的提議,至此談判破裂,中佛會乃決定遵照原來計畫,展
開群眾抗議行動之部署。20 日,中佛會向基隆市警二分局正式提出申
請,27 至 29 日以遊行、念佛、演講為主的「集會遊行抗議」活動。
由於藝院所持的理由之一,是「思凡」劇本早已由教育部社教司審
核通過,因此 21 日,中佛會秘書長了中長老率領護教組昭慧、慧哲、
聰慧與性廣四位法師拜會教育部,說明抗議演出之原委,並提出兩項請
求:1.教育部重審「思凡」劇本;2.藝院若堅持「尊重傳統」
,不妨還原
傳統原作「秋江」的道姑角色。佛教界的意見獲得教育部官員的重視,
允諾將居中協調,並聲明覆審「思凡」時,歡迎佛教界人士推薦覆審人
選。事經報端披露之後,引起道教會的強烈抗議,藝文界更是群起反彈,
近百位藝術界人士發起千人連署行動,聯合向教育部提出嚴重抗議。4然
而,教育部的善意回應,是使得「杯葛思凡」事件得以平和收場的重要
因素。

4

先前「基督最後之誘惑」亦是由宗教界(昭慧法師代表佛教界)及學界人士
共同參與審核,杯葛「思凡」之後還有《魔鬼詩篇》被查禁,卻不見藝文界
提出抗議。

社運浪潮中之護教運動——以中國佛教會護教組為探討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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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星雲大師頃力襄助
當日晚上,中佛會舉行第二次抗議遊行籌備會議。在星雲大師的支
持之下,22 日上午,佛光山基隆分院向基隆市教育局、文化中心表示,
「思凡」演出當天將動員數百名僧信參與示威遊行。中佛會及各分支
會、各寺院皆已發動信徒,中南部信徒亦將動員北上聲援,全力支持此
次抗議活動,報名信徒達五千人之眾。為避免不良份子藉機滋事,護教
組趕製臂章擬供參加人士配戴,以資區別。
「杯葛思凡」成為全台矚目的頭條新聞,22 日晚上,知名辯論節目
「華視新聞廣場」在李濤先生主持下,昭慧法師與陳雨鑫居士,與藝界
之平珩女士、田士林先生,展開激烈的往復辯論。昭慧法師的辯才打動
了許多觀眾,在傳媒幾乎是全面圍剿的情形下,對廓清外界誤解佛教抗
議動機,產生極大的澄清效果,而得以激起傳媒的正義之心,扭轉幾乎
一面倒的輿論態勢。
針對藝界聯合傳媒的圍剿,昭慧法師以枝筆「舌戰群儒」
,曾經一
天之內寫三篇文章分別投給不同報社;若報社立場不公,則由教徒函電
抗議拒訂該報,迫使對方不得不公平報導;不放棄任何媒體採訪的機
會,在有限的短時間之內,以犀利的口才駁斥謬說、抗議不公、澄清誤
解。由於護教組昭慧法師所主導的文宣攻勢,以「人性的正常需要」與
「個人的生活尊嚴」為訴求主題,引起社會各界的共鳴與同情,才逐漸
突破困局,將真正的佛教觀念傳輸給社會大眾,這也是護教組堅持「杯
葛思凡」最主要的用意。

6. 局面終得轉圜
全體佛教界動員五千名教徒、佛教有史以來最盛大的街頭示威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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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奘佛學研究 第十一期 2009/3

活動,讓基隆市立文化中心擔憂不已,對藝院之堅持演出甚感為難;基
隆市警二分局亦深感憂慮。22 日,文化中心基於「安全」理由,致函給
藝術學院,要求最好暫緩演出;若藝院堅持演出,須有教育部同意之公
文,文化中心才出借場地,藝院亦須出具切結書,負責一切可能之後果。
面臨公演日期逼近,文化中心的態度,讓藝院慌了手腳。
於是翌日上午,教育部社教司臨時邀請昭慧法師來部,與平珩女士
當面溝通。了中長老帶領昭慧、聰慧、與性廣三位法師趕至教育部,在
漫長的討論之後,終於達成兩項協議:1.社教司將重審「思凡」及其他
有辱佛門之劇本,並請佛教推薦審核人選;2.藝院同意放棄角色定位為
尼師之堅持,劃去節目單上有關「思凡」之說明。而中佛會護教組在相
互尊重與體諒之原則下,願意取消集會遊行之抗議活動,改以現場散發
書面聲明之方式,向觀眾傳達正確的戒律觀念及還俗規定。
藝院終於願意退一步與佛教達成協議,佛教亦取消示威遊行,文化
中心乃同意出借公演場地。24 日藝院再度彩排,邀佛教界前往觀賞,雙
方召開記者會,就前日達成之協議聯合發表聲明,由於輿論界報導偏差
造成社會對於佛教的誤解,平珩女士亦主動澄清是出於「自願」
,而非
「被迫」放棄尼師角色。
但是,許多對於協調過程不明就裡的佛教徒,對於「思凡」得以演
出,紛紛向護教組抗議。昭慧法師則認為,震撼社會的教育效果已經達
到,運動的焦點不在演或不演,要爭取的是社會認同,是社會對比丘尼
的認知轉換。藝術學院決定放棄原本最堅持的尼師角色,已符合佛教徒
的願望,達成協議是最明智的做法;佛教徒的抗爭只是要求尊重,並非
刻意施壓,若將此事演變成對立衝突,對於佛教形象反而無益。
但是,一位署名「江志文」的不滿人士卻揚言將在演出現場引火自
焚,有關單位接獲投書後如臨大敵,幸好三天演出下來,
「自焚」只是

社運浪潮中之護教運動——以中國佛教會護教組為探討核心

73

虛驚一場。事件近尾聲時,身心俱疲的文化中心官員對媒體透露:今後
如有演出傷及宗教團體或可能出現特殊狀況之戲劇,將一律婉拒,以免
找來「麻煩」
。事件就在緊張凝重的氣氛中圓滿落幕。

7. 運動效應
「杯葛思凡」是當代台灣佛教第一齣有規模、有計畫的護教運動。
由於事前及早掌握資訊,從容不迫地運籌帷幄,而達到遏阻辱僧戲劇演
出的目的,比起之前的幾起事件,在事發後才要求對方道歉或更正,成
效及影響力自然不同凡響。杯葛思凡事件,不但引起廣大教眾自發性地
參與,事前也有周詳的文宣策略及行動計畫,事後還有嚴密的資料管理
與效益評估,是當代台灣佛教護教運動發展到成熟的指標。
這件轟動全國的大事,不但獲得廣大教眾的熱烈響應,也引起世界
各地華人圈的關注。由護教組護教工作屢有斬獲,受到其鼓舞,是年 3
月 13 日中佛會台灣省分會於「第十七屆第一次臨時理監事聯席會議」
中,決議亦成立護教組,以與中佛會護教組密切配合,以收壯大聲勢之
效。5
在「杯葛思凡」事件裡,護教組檯面上的訴求是「思凡」不得演出,
但策略其實是要在衝突對立之中,教育社會改變對出家人的觀念,給媒
體一個警惕,讓他們知道隨便開出家人的玩笑,是要付出代價的。在長
達約三週的抗議行動當中,
「思凡事件」時常佔據媒體的重要版面,以
及三台新聞頻道數度的報導。另有媒體專訪包括:
《獨家報導》

《福報》

《時報周刊》
、華視、中視、中廣、
《聯合晚報》《自立早報》等。以及


5

其以「維護教團權益」為主要目標,以「維護僧寶尊嚴與寺產」「反抗行政

機關濫權侵害寺廟權益」為兩大工作方針。

74

玄奘佛學研究 第十一期 2009/3

事件結束後餘波盪漾:
《中國時報》《自由時報》《新聞鏡周刊》


、台視
,向社會澄清對出家之誤解,重
等媒體專訪。6護教組藉由「杯葛思凡」
新認識、評估佛教,教育社會的震撼效應已經達成。7
杯葛思凡事件,可說是佛教界由弱轉強的一個歷史性時刻,中佛會
護教組強悍的護教作風,讓社會人士不敢小覷。從那以後,有好幾個媒
體,若要演出與僧尼有關的角色時,甚至還會主動來信詢問意見。像台
視連續劇「紅姑」
,內容也提到出家人不好的事情,護教組立刻向《聯
合晚報》記者表達抗議,結果台視非常緊張,表示願意修訂劇本。還有
一次,中國崑曲來臺表演,本來也要排「思凡」的戲碼,後來聽說會「惹
上麻煩」
,所以這齣就不演了。
23 日協調會中,教育部社教司承諾將重審「思凡」及其他有辱佛門
之劇本,但是事後未見履行,但護教組體諒其遭受藝文界強大壓力之苦
衷,故亦未再提起,但仍密切注意日後是否有類似劇情之上演。但是後
來,教育部則是放棄「審核制度」
,一概不預審任何戲劇,使藝文界解
除一大枷鎖,此誠可謂亦是佛教杯葛思凡的成果之一。

(三)反嬰靈運動
1. 事緣
五千佛教徒示威遊行的街頭運動,最後由於藝術學院與護教組達成
協議而取消,但是,佛教也終於第一次集體走上街頭,這就是「反嬰靈
運動」

從 1987 年開始,
「慈悲精舍」
開始在報紙刊登
「嬰靈供養」
的廣告,
剛開始只是兩批的文字廣告,半年多後變成四分之一版面,到 1988 年,
6

此諸媒體專訪與座談之內容,參見《杯葛思凡專輯》


7

教內外評述思凡事件之文章,參見《杯葛思凡專輯》


社運浪潮中之護教運動——以中國佛教會護教組為探討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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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半版就是全版,甚至一天同時在好幾家報紙上有全版廣告出現。對
佛教經典斷章取義藉恐嚇婦女以斂財,不知情者以為佛教界捨得花大錢
登廣告來斂財,正信佛教徒紛紛起而譴責。
4 月 1 日普賢雜誌刊出數篇文章予以譴責,並打算發動諸山長老及
居士正視嬰靈廣告之嚴重性,予以全面性的撻伐。宏法寺信徒黃仁和撰

〈遙控嬰靈的魔手〉
刊於 7 月 1 日慈恩雜誌,強烈指責嬰靈供養是
「一
派胡言」「假宗教之名行斂財之實」

。之後黃仁和又給慈悲精舍一封信,
勸告他們不要造成社會的不良影響。未料,慈悲精舍蔡松輝卻反告他毀
謗名譽。
嬰靈廣告出現這一年來,護教組數度接獲教眾來函,但是昭慧法師
認為護教組人力、財力有限,主要任務是「對外不對內」
,教內魚目混
珠之種種事件,若無司法警政單位之配合取締,中佛會本身沒有權力對
其作制裁,只能加強正面之宣導,而無法干涉其刊登廣告之自由;如婦
女本身不提出告訴,中佛會是無法對嬰靈的荒謬部分提出控訴的。
對此,中佛會護教組主張用有力的文宣方式,來制止這種聳人聽聞
的商業行為,故昭慧法師撰寫〈佛教沒有「嬰靈供養」
〉之六點聲明,
針對慈悲精舍巨幅廣告之內容,逐條加以破斥,刊載於 11 月 30 日聯合
晚報第四版。自此以後,慈悲精舍即未再於各報刊出半版或全版之廣告
以招徠生意,使喧騰一時的「嬰靈」風聲稍息。

2. 抗議司法不公
但是慈悲精舍與黃仁和居士的官司打了將近兩年,從 1989 年 1 月
地方法院、到 1990 年 3 月高等法院判決,卻都判處黃仁和敗訴,徒刑
三年、緩刑二年。消息傳出,佛教界輿論大感不滿,對於黃仁和居士一
篇揭開嬰靈廣告騙局的文章,竟吃上官司還被判敗訴,咸認為司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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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奘佛學研究 第十一期 2009/3

公,有助長不法之徒藉宗教之名斂財的副作用,乃展開一系列運動,向
主導嬰靈供養的慈悲精舍及司法單位提出強烈抗議。這是佛教徒在有限
度的沈默、忍讓之後,為護教挺身而出,終於走上街頭。
於 5 月 6 日分別在台北青年公園、台南竹溪寺、高雄扶輪公園三地
發起
「萬人簽名運動」
聲援黃仁和居士,把目標鎖定在
「抗議司法不公、
抗議嬰靈廣告不當」之上,並邀請中佛會護教組共同聲援,以廓清惡毒
之流言。這是南北佛教四眾為抗議嬰靈供養而發起「淨化民心運動」的
第一波,運動的主事者為「大乘護法會」的會長黃宗漢及徐淑媛兩位居
士,並敦請妙心寺住持傳道法師為運動總召集人。

3. 第一次街頭抗議活動
接著,護教組於 6 月 3 日上午在慈悲精舍門口進行靜坐抗議行動,
普門寺與慈恩精舍有三十多位居士熱心參與,還有大乘護法會與宏法寺
幾位信徒也特地自南部北上,加上被慈悲精舍控告的黃仁和居士,就這
樣舉行了佛教界第一次的聯合街頭運動——「反嬰靈供養」街頭念佛抗
議活動。
是日所有居士身穿黑色海青,在騎樓下兩行排開,面對慈悲精舍站
立,並高舉標語及布條,如「端正社會風氣」「譴責利用宗教斂財」等,

指斥慈悲精舍散播嬰靈供養邪說,藉恐嚇婦女以斂財。在昭慧法師說明
活動的動機之後,由性廣法師領眾唸佛,部分信徒散發傳單給附近住
戶、過路行人與駕駛。至於慈悲精舍是大門深鎖,空無一人,避不出面。
最後大眾唸佛「免費」迴向給普天下遭墮胎的「嬰靈」後,抗議隊伍旋
至司法院遞交抗議書「抗議司法淪為正義的殺手」
,街頭抗議活動乃告
結束。
緊接著,妙心寺、正覺寺、彌陀寺、修禪寺、竹溪寺等共同發起,

社運浪潮中之護教運動——以中國佛教會護教組為探討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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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6 月 10 日上午在台南市舉行「淨化民心大遊行」
,高雄宏法寺、屏東
佛教青年會、慈恩講堂、文殊護法會百多位信徒前來助陣,訴求重點是
端正社會風氣、抗議司法墮落並喚醒佛教各界同負起淨化社會之職。活
動有五、六百位僧信二眾參加遊行,還有結滿布條標語的車隊有三十餘
部,場面熱烈。遊行活動在上午八點集合,在傳道法師說明之後九點正
式展開,隊伍由身穿海青的僧尼與居士分佔前後段壓陣,一般信徒則扶
老攜幼走在中段,手持黃底黑字的布條、木牌小標語、三角旗、五色佛
教旗,另有機車在隊伍旁散發「淨化民心有話要說」的傳單,是一次有
計畫性和組織性的遊行活動,活動結束後並舉行記者會。
接著 6 月 17 日下午,又在高雄普賢寺舉行「淨化民心座談會」
,邀
請傳道法師、慧律法師、覺華法師、昭慧法師、宏印法師等佛教界人士,
以及阮金朝律師等法界人士與社會各階層人士展開座談,就法律、社
會、教育、宗教觀點,針對嬰靈供養廣告的氾濫,以及其他利用宗教斂
財等不法情事,向社會大眾傳輸正確的觀念,並呼籲司法單位主動偵
察。10 月 3 日,中國佛教會與佛教青年會亦舉行一場「嬰靈供養問題座
談會」


4. 運動效應
這一連串的
「反嬰靈供養」
護法運動,結合南部、北部的佛教資源,
以「淨化民心」為訴求重點,向慈悲精舍與司法單位提出強烈抗議,堪
稱為佛教界的一大震撼。
尤其於慈悲精舍門口舉行的「反嬰靈供養」街頭念佛抗議活動,由
於地處各家廣電媒體大本營的台北市,活動現場不斷有記者來採訪,昭
慧法師一一敘述活動緣起、唸佛的意義、因果的真諦,並特別強調:藉
著這幾波的活動,揭發其他假借佛教名目斂財的個案,如供養護身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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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奘佛學研究 第十一期 2009/3

上師加持的金錢豹、般若心經鎮宅避邪……等等,透過文宣提醒社會大
眾——「這些統統不是佛教!」當日台視、華視、聯合晚報、中時晚報,
以及翌日的中國時報、自立早報、自由時報、新生報、大成報,都紛紛
刊出新聞及照片,達到了教育社會、宣揚正信佛教的目的。這一波波接
踵而至的活動,引起社會矚目,使得報紙半版、整版的嬰靈廣告銷聲匿
跡。

(四)其他個案
護教組成立之初,除了楊麗花謗僧事件之外,處理過大大小小的事
件不下二十起,若干影響力不大的小案子,由組員函電表達意見或不予
處理,大案子則多是擬存證信函與辨正文並去電溝通。
由於類似文宣糾正事件層出不窮、理不勝理,與其事後謀求補救,
不如事先做一友善照會,護教組乃在 1988 年 12 月致函各大傳播媒體,
請其日後無論是報導、標題、文章、圖片或劇本之旁白、台詞,盼出之
以客觀尊重之態度,莫因玩世不恭之語氣、無中生有之描述、以偏蓋全
之誇飾,而引生教徒之抗議。果然日後媒體類似謗教誣僧之情事大減。
其餘較小個案,請見
【附錄】
表一、中佛會護教組護教個案一覽表。

四、護教組之解散
1989 年,
「反共義士」馬曉濱與王士杰、唐龍共謀犯下綁架富豪張
榮發之子張國明之擄人勒贖案,王、唐二人被逮捕,馬曉濱則自動投案。
馬曉濱是大陸人,從廈門偷渡韓國被逮捕,轉送來台灣後政府強迫他成
為「反共義士」
,政治利用完之後,被送到澎湖中南半島難民營。馬曉
濱後來偷溜出來想再偷渡到韓國,而被人煽動犯下此案。然此案中,人
質並未被撕票,嫌犯理應罪不及死,卻在一片「亂世用重典」的戾氣裡

社運浪潮中之護教運動——以中國佛教會護教組為探討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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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以死刑。人權團體開始不斷奔走救援,透過司法程序尋求救濟。
起初,昭慧法師忙著反嬰靈事件而沒有特別留意此事,但是歷經幾
次的護教運動,法師儼然已成為媒體上的「佛教發言人」
,但凡媒體想
要採訪佛教觀點,幾乎都會找上昭慧法師。1990 年 6 月,自由時報詹主
任問法師從佛教的觀點來談馬曉濱事件,才得知三人上訴最高法院被駁
回,已判定死刑,過幾天就會槍決了。法師聽了即對馬曉濱三人產生極
大的關注,基於對生命的尊重與關懷,於是加入從事跨宗教救援馬曉濱
三人的工作。
昭慧法師請求佛教界的長老大德來支持,與傳道、性廣、廣淨、淨
耀法師,聯合天主教、基督教代表及台權會人士,到總統府去請願。佛
教團體聯署為馬曉濱三人請願的有:中國佛教會總會及各地分會、中國
佛教青年會、中國佛教居士會、中華佛教百科文獻基金會。
援救馬曉濱三死囚運動,促使社會重新反省尊重生命權的價值觀,
實有著超越個案關懷的結構性意義。佛教基於「護生」與「因果」的觀
念而參與救援行動,受到許多人的肯定,也改變了一般人對佛教的觀
感。但是,由於此事件涉及法律或政策的層面,使得昭慧法師開始越過
佛教領域,第一次廁入社會關懷的事業,也將中佛會護教組推向政治爭
議的地帶。
當時中國佛教會的成員,大多數都是保守派,又以國民黨員居多,
對於護教組聲援馬曉濱,多有「干預司法」「干涉政治」之質疑,有人

打電話到中佛會去罵,甚至也有人在理監事會上故意砲轟。為免日後中
佛會受到困擾,昭慧法師幾經考慮,決定辭去護教組組長一職,護教組
乃亦隨之解散。然而,佛弟子的護教熱情並未因此澆熄,之後他們仍為
護教而做出幾番驚天動地的大事業,然因其時護教組已經解散,故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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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討論之列。

五、結論
中國傳統社會向來對出家僧侶多所鄙夷,社會上時常都有嘲弄出家
人的筆調,動不動將出家人跟「性與暴力」「情感受創」「人生失敗」


扯上關係,對於這些污辱佛教的惡意言行,佛教若還是一味採取「打不
回手,罵不還口」
的君子風度,可能只有更助長其肆無忌憚地口無遮攔,
而毫無「感化」之效果。因此,有必要採行嚴厲的抗議及抵制、導正之
行動,如此方能消弭社會大眾對佛教之隔閡與誤解,增進社會大眾對佛
教之正確認識,係藉事件傳述正確的觀念以改革社會偏見。
護教是佛弟子的終身責任,雖然護教組成立只有短短的兩年,但是
從各起豐富個案可以看出,組織的功能在於據理力爭、端正視聽,希望
藉機教育社會,讓社會不要以為出家人「慈悲、忍辱」
,就任意污辱傷
害他們的尊嚴。護教組以組織性、計畫性的群眾運動,突破社會加諸於
佛教僧侶的層層壓制,在當代佛教史中留下了鮮明的一頁,其意義與影
響可謂重大且深遠:
1.千百年來,僧侶經年累月的被社會所屈辱與壓制,古今大德其實
並不乏護教言論,然而零散的抗議聲音,無法形成力量,也不被當作一
回事。中佛會護教組是中國佛教有史以來,首次有組織地為推展護教運
動而成立的專司機構。透過現代化、組織性的運作,結合四眾之力量與
智慧,利用傳媒無遠弗屆的資訊傳播能力,有計畫、有策略、有步驟地
執行謗教辱僧個案之處理,給社會數度帶來的「震撼教育」
,一舉洗刷
傳統對佛教的刻板印象與壓制,佛教長年積壓的委屈,終於獲得平反,
心靈上獲得尊嚴與解放。其意義,不僅對於當代佛教,就整個佛教史來

社運浪潮中之護教運動——以中國佛教會護教組為探討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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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亦屬意義重大。
2.台灣於 1987 年政治解嚴之後,各個公民團體相繼成立,社會運動
風起雲湧,值此時代轉變之機,佛弟子借鏡社會運動之手段,也展開了
組織群眾抗議的行動。這一反傳統「保守、消極」形象的組織與行動,
內因固然有佛弟子的護教熱情與責任感,更因解嚴後公民社會的開放氛
圍,人權志士關懷弱勢、爭取公義的種種運動,塑造了一個有利的外在
條件。當此時代機宜,若佛教界依舊忍辱下去,那不異是放棄自我權利
予人踐踏。中佛會護教組的「新一代僧尼新作風」
,是佛弟子心靈解嚴
後的智慧展現,亦屬當代台灣社運史之其中一個面向。
3.護教運動,淺些來說是為了捍衛佛教尊嚴,然其有更深刻的意涵。
因為,當整體社會默許某種暴力的存在,社會公義就不可能真正實現。
更何況,謗教辱僧的言語暴力,不是偶發事件,而是經年如此的集體暴
力。當社會默許此罪惡存在,今日受害的是佛教,將來則可能任何弱勢
群體受害。因此,護教不只是佛教本位的,也具有教育社會、淨化社會
偏見的用意;護教不只是捍衛佛教尊嚴,更是在捍衛人性的基本尊嚴。
這也是幾起護教運動當中,亦獲得教外人權志士同情聲援的因素。因
為,捍衛的,不只是佛教;受惠的,將不只是佛教。
4.中佛會護教組是當代台灣佛教護教運動(以及之後的社會運動)
的孕育者,雖然護教組成立只有短短兩年,但在幾起重大的護教運動當
中,護教組的發言與動向,甚獲社會大眾所矚目。昭慧法師在幾起護教
事件中,發揮衝鋒陷陣的
「馬前卒」
角色,積累了改革運動的社會能量,
而有了後來的護觀音像、佛誕放假、廢八敬法運動,以及跨足到護生的
保護動物、反賭博合法化等運動成功的美好果實。此中佛弟子「不忍聖
教衰,不忍眾生苦」的菩薩情懷,實一以貫之。中佛會護教組的護教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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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奘佛學研究 第十一期 2009/3

動,乃當代佛弟子從事社會關懷、政治關懷等改革運動的開端。
5.中佛會護教組向全體藝文界與傳媒宣戰,令社會辱僧風氣大減,
對於台灣僧侶社會地位的去污名化,發揮極大的作用。護教組強悍的護
教風格,極具說服力的觀點與辯才,令台灣社會對佛教僧侶的印象大為
改觀,從蔑視、好奇,轉為尊重與敬意。社會不敢再隨意輕辱僧尼,動
輒以「失意者」「米蟲」「性心理變態者」看待佛教僧侶,而開始認識


佛教對社會與眾生的正面貢獻。佛教的社會地位大為提升,護教組站在
時代的轉捩點上,是當代佛教由弱轉強的見證者,亦是締造者。
護教組成立於 1988 年、解散於 1990 年,至今正好過了 20 年,享
受著前人努力成果的庇蔭,現今台灣出家眾在社會上已頗受尊重,佛弟
子所面對的社會情境,與當時已有所不同了。或許未來隨著時代的發
展,新的謗教個案還會層出不窮,佛弟子該如何對應,是慈悲的考驗,
也是智慧的考驗。而吾等該當謹記:人必自辱,而後人辱之。當此民主
自由法治的社會,可以透過合法的手段,以和平、非暴力的抗爭方式,
為己群爭取公道。放棄這合法權利,是否有智之舉?答案顯而易見。
另一方面,吾等亦不妨思考:若佛教只為己群受損權益發聲,這是
否太過自私了呢?是否有違大乘佛教慈悲濟世的精神?若佛教對某種
社會暴力沉默以對,當改日佛教遭受迫害時,社會亦將沉默對之。因此,
縱使以自利觀點考量,佛教皆不應對社會不公義保持緘默。更應秉持大
乘佛教「嚴土熟生」的淑世理想,勇於為弱勢眾生發出不平之鳴,阻止
造惡者繼續製造罪惡與痛苦,改革一切不平等、不公義的社會現象。
──本文初稿發表於 97.7.13 中國佛教會
「兩岸佛教慈善志業論壇暨
教理教團教史學術研討會」
──98.3.7 修訂

社運浪潮中之護教運動——以中國佛教會護教組為探討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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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表一、中佛會護教組護教個案一覽表
日 期

謗 教 事 件





過 程

1988.7.18 中國時報端木蘭
〈剃度 8.7 護教組才輾轉收到剪報,昭慧
容易,情關難過〉一文 法師撰駁斥文投書,但時日已久而
未獲刊登,其時正開始處理台視楊
麗花事件,故法師未進一步處理,
而將〈一群比丘尼的自白〉一文交
予〈中佛會刊〉於 11.30 刊出。
1988.8.12 台視歌仔戲
「李靖與紅 如前所述
拂女」
主角楊麗花台詞
嚴重污辱佛教僧尼
1988.8.17 聯合報顏崑陽
〈信仰有 昭慧法師寫辨正文
〈師父不與神交
時是一種懲罰〉一文
通〉投書報社,未被刊出,25 日
收到顏的解釋函,由於當時全心處
理台視事件,9.3 回函予顏並將投
書轉登於 9.16「慈濟道侶」

1988.8.21 中國時報柳愈民
〈耶穌 9.16 發存證信函,9.29 該報刊出法
的最後誘惑〉一文
師辨正文〈佛陀何來「最後之誘
惑」?〉

1988.9.5

台灣日報尹雪曼
〈但見 9.9 發存證信函,9.10 該報以讀者
和尚吃肉〉一文
來函刊出,並同時刊出尹雪曼致歉
文〈心就是神〉


1988.10.10 中央日報吳淡如
〈自古 10.11 發存證信函與辨正文。該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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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奘佛學研究 第十一期 2009/3

艱難唯一死〉一文

10.29 刊出讀者來函與吳淡如答覆
文〈多謝教誨〉


1988.10

中視連續劇
「真正的溫 10.20 發存證信函抗議,促使該劇
柔」
擬安排失戀少女出 改寫劇情,失戀少女改開素菜館,

逢人必稱「阿彌陀佛」


1988.10

歷史月刊殷登國
〈淺談 10.27 發存證信函與辨正文一篇,
道釋兩家的性愛觀〉
一 該刊 12 月號以讀者投書刊出。


1988.10.19 青年日報高大鵬
〈信仰 11.1 發存證信函與辨正文
〈羔羊何
與迷信〉一文
辜而代罪?〉一篇,該報 11.14 刊
出。
1988.10.23 明華園於國家劇院演
~25
出「紅塵菩提」
,其中
部分情節污辱僧眾

10.24 護教組前往國家劇院與陳團
長溝通,顧及臨時停演或更改內容
之確有困難,乃溫和勸告明華園儘
量避免類此無心之誤再度發生。明
華園在演出前後播報:
「本劇純屬
虛構,純就戲劇觀點出發」


1988.11.1 中國時報史紫忱
〈愛只 由於以往護教組與中時交涉時,中
是一只悶葫蘆〉一文
時始終明理、客觀而公正,因此昭
慧法師建議組員自行與中時溝
通。11.7 組員第一次聯名投書,該
報不打算刊登。11.18 再次投書抗
議,該版主編來電道歉,並謂該版
即將撤銷且稿擠不及排入,念其態
度誠懇友善而作罷。
1988.11.3 自立早報許中行
〈佛說 撰駁斥文〈是誰「上了失敗的一
課」?〉
,該報 11.10 刊出。
不可說?——評佛教
界抗議明華園演出〉


社運浪潮中之護教運動——以中國佛教會護教組為探討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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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10

『當代』雜誌第 30、
31 期楊惠南〈台灣佛
教之出世性格與派系
紛爭〉一文

撰駁斥文〈是治史,還是說書?〉
刊於 12 月份『當代』第 32 期,同
期並刊出楊惠南之應答書
〈知我者
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心
狂』。


1988.11.19 瑪爾寇梁在警廣電台
去信糾正
「旅遊英語」
節目中發
言不當
1988.11.23 中國時報圖文刊出比
多名組員去信糾正
丘尼開進口車,新聞標
題「飆進紅塵」
1988.11.27 中視「射雕英雄傳」連
續劇部分情節曲解出
家意義,復將推出涉及
佛教之「一世情緣」連
續劇

去信糾正並對「一世情緣」劇情致
以關切,12.7 下午該劇製作人與編
劇二人訪昭慧法師,述介該劇絕無
對佛教不敬之內容,並就劇情方面
作一溝通。

1988.12.7 青年日報高大鵬
〈梨洲 組員以電話與投書抗議
論上帝〉一文
1988.12.16 青年日報高大鵬
〈論戰 撰文〈無意義的戰爭〉刊登於該報
之我見〉一文
78.1.30
1988.12.18 台視「綜藝大都會」節 組員去電抗議,對方稱今後必當注
意改進。
目笑劇安排唐三藏為
丑角
1988.12.26 中視連續劇「圓緣」對 組員去電抗議,對方召開製作小組
白不當
會議公告,保證以後不會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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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奘佛學研究 第十一期 2009/3

1989.1

國立藝術學院「思凡」 如前所述
公演

1989.10.28 台視「中國民間故事」 護教組強烈抗議,使台視不得不暫
中「翠屏山」單元部分 停播出該單元。
情節污辱僧眾
1990.6

慈悲精舍「嬰靈供養」 如前所述
斂財

【參考資料】
昭慧法師,
《燃燈與熄焰》
,台北:法界,1991。
────,
《願同弱少抗強權》
,台北:法界,1994。
────,
〈感伯樂之恩,竟今日之功——敬述了公長老與筆者的十四載法緣〉

《弘誓》雙月刊第 54 期,2001 年 12 月。
《杯葛思凡專輯》
,台北:中國佛教會,1989 年 10 月。
《佛教新聞週刊》第 51 期,1990。
《佛教新聞週刊》第 56 期,1990。
《新新聞雜誌》第 176 期,1990。
《中佛會刊》第 87 期,1990 年 7 月 31 日。
《弘誓》雙月刊,第 1~56 期,桃園:佛教弘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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